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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来源: | 作者:pro398432 | 发布时间: 2019-05-13 | 1153 次浏览 | 分享到:

  父母等近亲属遗留下来的遗产交由继承人来继承,金钱类的资产的继承可以直接取得,但房产的继承就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缴纳房产过户费用。那么,房屋遗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和法定继承。

  一、房产继承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或凭证;

  3、户口簿以及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证明;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要提交资料:被继承人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说明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房屋遗产继承费用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