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离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手续,离婚要什么条件和程序?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离婚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1、如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的材料
1、协议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2、诉讼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