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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律协房专委2018年第一次业务培训在诚功所举行
来源: | 作者:pro398432 | 发布时间: 2018-08-23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年3月31日上午,由青岛市律师协会主办的“青岛市律协房专委2018年第一次业务培训”在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举行。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前负责人陈祖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龙骞、副庭长董则明出席本次会议并担任讲课嘉宾。会议由青岛市律师房专委副主任、诚功所高级合伙人管益杰律师主持。
本次培训以“土地一级开发及其最新政策解读”、“2017年新一轮房屋限购政策引发的房屋纠纷处理原则”以及“常见型房地产纠纷处理原则”等内容为主题,青岛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优秀青年律师等近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活动中,青岛市律师房专委副主任、诚功所高级合伙人管益杰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培训学习的内容及其必要性。他表示,近几年,青岛市出台一系列的土地一级开发及房屋限购政策,由此衍生出一系列新型房地产纠纷案件。青岛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准确把握房地产新政策的动向及其审判要点,以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产品,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
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前负责人陈祖开先生用生动、简洁的语言向各位律界精英阐释了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回顾了土地一级开发发展历程。在谈到律师行业如何理解和运用土地一级开发政策时,陈祖开先生建议法律人要充分了解土地发开政策的社会背景,以及土地开发政策带来的社会效益。面对未来的中国社会土地状况,土地一级开发课题仍是我国政府和我国法律人主要研究的方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龙骞用朴实的语言,结合经典的案例,精准地运用法律依据给我们律界的精英详细讲解了“2017年新一轮房屋限购政策引发的房屋纠纷处理原则”以及“常见型房地产纠纷处理原则”。在本次新政实施之后,中院民一庭立即展开了关于限购政策的调研工作,包括对限购政策的解读理解、从基层法院征集调研相关问题,与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德衡所、诚功所等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经过多量次、多层次的学术交流之后,青岛中院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审批相关工作意见。如此严谨的工作态度,更好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庄严。各位律师深刻学习了房屋限购政策引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类型及其青岛中院的处理此案件类型的原则。律师是维护人权的实践者,是法律至上的捍卫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份子。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董则明谈到了对青岛市律师工作的展望与要求。法官和律师都是司法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两支队伍。尽管法官和律师工作的内容不同,但是,双方追求着相同的工作目标。董则明希望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中国政府颁发的新政新规,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携手人民法官,为当地社会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培训最后,青岛市律师房专委副主任、诚功所高级合伙人管益杰律师作总结发言。他强调,法官和律师应该相互敬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形成良性的沟通和交流,以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管益杰主任也再次强调青岛律师、律师事务所应认真解读新政新规,精准把握新型房地产案件的处理原则。律师要做行为的典范,践行好维护社会善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的历史使命。
此次培训在与会人员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与会的律所主任以及律师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颇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