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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原创 | 作者: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8-11-07 | 6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6、男女双方单人红底大头彩照各三张。其中照片可自带,也可在至婚姻登记处现场拍照。
  二、办理离婚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三、办理涉外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留学等人员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内地居民须持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