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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 | 作者:pro398432 | 发布时间: 2019-11-08 | 8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财产的范围包括个人投资收益、养老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应当也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没有特殊情况的一人一半。

  一、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家庭财产处理方式是先将共同财产划分出来,再协商具体分割方案。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双方的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及个人投资收益等,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它部分。如果这些收入发生在婚前的,则是个人财产。